【今日一题之法律生活】李某育有一子一女,村内自建3间平房。妻子去世后,李某一人独自生活,女儿时常探望。后因宅基地拆迁补偿款20万元归属导致李某父子矛盾激化,李某在村内宣告断绝与其父子关系,并自书遗嘱载明李某去世后宅基地补偿款由其女继承,其他任何人不得继承。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 宅基地归李某所有,李某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赔偿
- 断绝父子关系系李某真实意思表示,其子丧失继承权
- 李某之女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宅基地拆迁补偿款
【答案】D
【详解】A:村民李某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没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A错误。
B:当农村宅基地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而不是赔偿,B错误。
C: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断绝父子关系不属于其子丧失继承权的行为,C错误。D:李某之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可通过遗嘱继承继承其父的个人合法财产。D正确。
故本题选D。
【疑点澄清】
1.农村土地要么归农村集体所有,要么归国家所有。像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这些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像一些国有农场等部分土地,显然所有权归国家。但不管怎样对农村土地进行改革,其所有权都不会发生变化。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的坚持是毫不动摇的,且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2.在法律中,“补偿” 和 “赔偿” 有明显区别。补偿主要是基于公平原则,是一种合法行为导致相对人权益损失的填补。比如政府依法拆迁房屋,会给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费用等,这是对被拆迁人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遭受损失的弥补。赔偿则是因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而承担的责任。例如,交通事故中一方违章驾驶致使另一方受伤、车辆损坏,违章方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用等,以此来弥补受害方遭受的损失。
3.材料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款20万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材料中专门交代妻子去世。这样就对题肢4的判断带来一定的困扰。
4.有人认为遗嘱发生效力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这个毫无疑问。但D选项用的是“可通过”,即当李某没改变遗嘱内容且又去世了,就可以按D选项的说法去做了!并且题肢用词是其女“获得”补偿款,并没说获得全部,可以是部分获取!个人觉得此题用词还是相对非科学严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