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科学立法
1.2024年11月,九龙坡区首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民主村正式挂牌,区人大为民主村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了严格的工作体系,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企事业单位等作为意见建议采集点。基层立法联系点( )
①扩大民主权利,是群众与人大间的“连心桥”②畅通表达渠道,是社情民意反映的“直通车”
③肩负人民重托,是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节器”④优化立法体系,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播种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法治国首先应科学立法,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法治建设的先决条件。做到科学立法( )
①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②立法机关要健全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③立法过程要严格遵循立法程序,确保制定的法律体现全体公民意志
④立法过程要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4年是我国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10周年。十年来,我国共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45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300多个,先后就183件次法律草案征求联系点意见27880多条,其中有3200多条被立法研究吸纳,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
①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
②有利于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使立法充分反映民意
③下沉了立法权,从根本上创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
④夯实了民意基础,我国实现由形式民主向实质民主转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为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21日,国务院公布《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条例》出台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将为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表明国务院( )
①行使国家立法权,筑牢节约用水法治保护屏障 ②通过制定行政法规,依法保护我国水资源
③完善法律实施机制,共建节约用水良好生态 ④根据国情和实际,制定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良善之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4年9月,陕西省公安厅召开了2024年度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要求,陕西各级公安机关要推动公安立法,不断推动“小切口”、新业态立法,主动承担起公安立法职责,定期梳理公安立法需求,积极向人大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材料表明陕西省公安部门( )
①有权制定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法律 ②持续推动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③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④积极主动承担起法治公安建设任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年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草案)》,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重点关注地方和部门立法与上位法不一致、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优质高效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这表明( )
①国务院具有法律法规备案审查的权力 ②健全备案审查机制能够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性
③备案审查机制能够健全法律实施机制 ④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是实现国家善治的前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全国首部规范电动车充电安全的“小快灵”立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只有800多字,却给出了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谁来管”“谁来建”“怎么管”的具体答案。近年来,湖南探索通过“小快灵”立法方式,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确保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这种“小快灵”立法( )
①节省了立法资源,提高了立法效率和质量 ②开展了立法协商,满足了各方的利益诉求
③丰富了立法形式,促进了社会治理现代化 ④完善了立法体系,顺应了科学立法的要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首次以决定的形式对备案审查制度作出立法性的专门规定。由此可见( )
①我国不断强化制度功效,坚定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③党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 ④我国制定和修改法律从此有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后,通过网站公开征集、专家论证会等多渠道收集意见,与相关部门多轮沟通修改,确保草案合法合理。2024年9月13日,该条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可见全国人大常委会( )
①完善了法律体系,用法治深化国防教育 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最高立法权
③探索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途径 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2024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组建了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集中关注民营经济组织利益受损高发领域及行为。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制定( )
①是开门立法的重大实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人民共识
②是全国人大法工委行使最高立法权的重要体现
③说明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只能以法律的形式呈现
④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4年4月,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24年6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对违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罚款。据此可知,该市人大常委会( )
①提高制定法律的质量,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②制定地方性法规,明晰政府的权力与责任
③完善立法体制,正确处理公民与政府关系 ④通过地方立法,厘清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4年3月,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长三角协同立法迈出的里程碑式的一步,也是立法法修改以来全国第一个综合性、创制性的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条例》于2024年5月1日起在三地同步施行。长三角协同立法( )
①是我国首次尝试跨区域协同立法,具有开创性意义 ②能够有效提升区域治理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③能有效解决三地政府间职能交叉、管理空白的问题 ④能推动解决跨区域治理难题,促进高质量发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学位问题,事关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40多年前,我国初步建立学位制度,对加快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起到积极推动和保障作用。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回应社会关切,划底线、严要求,从工作体制、授予资格、授予条件、授予程序、质量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位法的通过( )
①表明我国坚持以良法促进善治 ②遵循了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③为我国人才培养提供法治保障 ④说明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基础上,完善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治理规律特点的法规制度。由此可知,该条例的制定( )
①充分满足了未成年人的诉求 ②遵循了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
③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备 ④汲取了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立法的实践经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4年是盐城获批地方立法权的第十个年头。10年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先后制定了《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等20多部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的地方性法规。由此可见( )
A.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B.我国立法机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D.地方人大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立法权
16.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并在三地同步施行。《条例》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等跨区域协同制度,作出全方位多维度的规定,对示范区已探索形成的重点制度创新成果,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法治方式助力示范区走出一条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新路径。这表明三地( )
①以法治方式完善跨区域协同治理的法律监督体系 ②以立法进程的协同化确保示范区法规实施的合力
③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基本法律完善制度保障 ④完善跨区域治理体制机制实现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立法见证着社会生活的过去与未来,传统的公民权利已经无法容纳数字化、网络化带来的新兴权利,急需立法层面的确立、规范与保护。对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这是时隔8年之后,该法又一次进行的重要修改。此次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确保在立法活动和立法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能了解来自基层的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
立法法修正草案看点聚焦:01完善指导思想和原则,形成科学晚辈、同意权威的法律规范体系;02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明确合宪性审查要求;03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任务职责,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04完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加强因地制宜和区域协调。
结合材料,聚焦立法法修订草案,从科学立法角度,说明立法工作应如何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
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以来,上海立足现实需求,探索了多项立法创新举措。
2013年 |
上海2013-2017五年立法规划,首次向市民公开征集建议,首次三度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对收到的255件立法建议项目进行研究。 |
2016年 |
7月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批1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此后,增至25个联系点,覆盖全市16个区,开进了产业园区、居民区。这些联系点不断优化完善信息采集网络,将信息采集点开进张江科学城等改革开放的第一线。 |
2020年 |
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为保障国家战略实施,首次就示范区建设同步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由此,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
2024年 |
9月1日起,《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施行。这部法规属于创制性立法,相关领域此前尚无国家上位法和兄弟省市的地方立法,属于全国首创。该法规体现促进性、小切口,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也积极促进全社会资源汇聚和有效利用。 |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阐释上海的立法创新举措对国家“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示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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